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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注意事项

附件2               考生告知书

 

各位考生:

你好!欢迎参加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为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本次考试的有关要求,特作如下提醒和告知:

1.本次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试的组织管理将按高考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指定考场,独立完成答卷。

2.考生和家长对早高峰的交通因素要有充分考虑,适当提前赴考点的时间,避免迟到误考,同时注意往返交通安全。如有家长送考,请做到即送即走,不要滞留聚集在考点周围。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外语科目考生停止进场时间为13:45)。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要注意查看答题纸上每道题的答题区域,避免答错区域。

4.学考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选考考生、技能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5.考生如在考试中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在此,特别提醒:考生违反考试规定,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行为(如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的等)的,取消该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为有考试舞弊行为(如携带手机参加考试的、夹带资料等)的,该考生本次报考的各科目成绩无效;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其它具体事项,请查看《考场规则》

祝你考出理想的成绩!

 

 

附件3 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及毛巾(擦汗用须拧干)、无商标纸的饮用水(或其它科目特殊规定的物品)等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后不准入场)。学考不得提前交卷;选考(及外语科目)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纸、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111日起施行。

 

 

 

 

 

 

 

 

 

 

 

附件5

温馨提醒:

第一步:自己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要牢记,安全赴考,迟到不可以

按时赴考是成功的第一步,所以,注意不要迟到!

按照考试规则,除外语科目考试外,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参加考试。(外语考试1:30开始进考场,1:45禁止入考场),为了避免因迟到而不能考试的“悲剧”发生,提醒大家,一定要牢记自己考试时间,提前查好交通路线,预留充分的路上时间,适当提前到达考点(也不要太早),在考前找到自己考场,整理好自己考试必需用品,将自己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或包),放在考场外的“放包处”,再排好队静候监考老师核对进考场。切不要急急忙忙进考场,带了违禁物品(如手机等)。做到从容有序进考场,切勿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第二步:证件不遗忘,考试物品要备足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请大家保管好,在每场考试出发前记得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每场考试结束后都别忘检查一下证件,不要遗忘在考场或遗落在途中。

如果还是有粗心大意的同学,到考场才发现实属忘带《准考证》,该咋办呢?先不要慌,经带队老师或有关方面明确系本场考生,由主考批准,在写好承诺书后可安排先进场考试,但你需委托他人取回,在本场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交监考员检查无误后,你的本场考试方为有效。若本场考试结束前准考证仍未送达,则在考试结束后为你留下电子摄像,在五个工作日内由你将证件送达教育考试机构,经比对确认无误后,本场考试有效。

除了对准考证进行验证外,监考员也会按照规定对考生的随身物品进行必要的检查。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及毛巾(擦汗用须拧干)、无商标纸的饮用水(或其他科目特殊规定的物品)等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千万不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第三步:考规别触及,规则要遵守

进入考场后,同学们需对号入座,将自己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上以便监考老师查验。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核对一下答题纸上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若是,并在指定的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若不是,要举手报告反应。

正式开考前,大家记得检查自己的考卷是否有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举手向监考员报告反应。开考信号发出后,开始答题。答题时要用规定的笔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答题,不可以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选考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学考不可以提前交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纸、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若违反考试规定,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行为的,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为有考试舞弊行为的,本次报考的学考和选考各科目成绩无效;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

另外,若是在考试过程中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像头晕、恶心、肚子疼等偶发事件,如果情况不是很严重,可自我调节一下紧张的心理,或稍作休息。如果情况没有好转或感觉更加不适,应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由监考老师通知保健医生作紧急处置。小编提醒大家,在考试前和考试的几天里,作息时间、起居饮食都要正常化。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也无需紧张,紧急处理好后,平静心情,立即投入到考试中去。

 

预祝大家在新学考选考的考场上所向披靡,马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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