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府山高复 | 杨府山文化补习学校

网站首页 / 高考专栏 / 时事动态

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明确交警应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

 中新网12月11日电 法制办网站今日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校车享有的优先权作了规定,其中包括:交通警察遇运载学生的校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

  近来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教训惨痛。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关切,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有关部门迅速起草校车安全条例,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调查研究,针对保障校车安全亟须从制度上解决的主要问题,起草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

  意见稿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要求: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示灯,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经过线路的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交通警察遇运载学生的校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

上一篇:中央经济工作会展望:破解民生“源代码”

下一篇:利美专家联手 处理卡扎菲时期5000枚地对空导弹